【新冠疫苗】63歲翁打科興後兩天亡 死因庭一致裁定「死因存疑」

社會

發布時間: 2021/11/12 16:09

最後更新: 2021/11/12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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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旬翁打科興後2日死亡,死因庭5名陪審員一致裁定「死因存疑」(資料圖片)

63歲男子今年2月底接種首劑科興疫苗兩天後去世,為本港首宗接種疫苗後死亡事故。死因庭日前展開研訊,陪審團今(12日)經過約4小時商議後,一致裁定死者死因存疑。

死因裁判官周慧珠今早開始引導陪審團,並向他們提供2項裁決選項,當中包括死於自然及死因存疑。陪審團經商議後,一致裁定死者死因存疑,而導致死亡的傷害或疾病為急性肺水腫。陪審團並向衛生署提出3項建議:

  •  在接種疫苗須知小冊子上列舉未控制慢性疾病例子,如糖尿病、心臟病等。當中名稱應是普遍市民明白的,並不是專家用詞。
  • 小冊子要解釋清楚何謂未受控病患,例如是嚴重病情,但正在服用藥物。
  • 小冊子可加上未受控病情的選項予市民剔選,讓當值醫生能留意到,並即時給予提醒。

由於無法肯定導致死亡的傷害或疾病,死因裁判官就陪審團裁定死因存疑後,一度休庭讓陪審團再作商議。休庭約20分鐘後,首席陪審團表示,需更改死者受傷時間和地點為不適用。

死者親友早前作供稱,死者生前有吸煙習慣並患有糖尿病,及有「三高」、心血管、急性肺水腫問題,正排期進行「通波仔」手術。死者在打針後2小時向其中1名朋友稱,自已沒有頭暈、氣喘、針口痛及心口痛。當日及翌日兩人亦一同用膳,期間死者未有異常。

油麻地賽馬會普通科門診診所醫生盧昆儀稱,死者有勞動性胸口痛已數月,屬較為穩定的冠狀動脈心臟病,亦建議他向心臟病專科醫生求診,以確定是否患上冠心病。

伊院急症室醫生林家俊作供,死者求診時清醒但呼吸急促,除氣促外,亦有呼吸困難、胸口窘迫等情況,但沒有出疹、咽喉水腫及發燒等不良免疫反應。法醫卓華引述解剖報告稱,心臟部分肌肉壞死,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症狀,估計急性心肌梗塞發生在2至3周前。

港大內科部臨床藥理科教授張文勇指,死者的急性心肌梗塞發生於2至3周前,故肯定與接種疫苗無關。但在時序上不能排除接種疫苗或令其心肌梗塞惡化,或為最後一根稻草。

心臟科醫生周慕慈指,死者死亡與接種疫苗並無直接關係,雖不能排除接種疫苗是原因之一,但認為這極不可能。疫苗臨床事件評估專家委員會則一致裁定事故與接種疫苗並無因果關係。

死因裁判官周慧珠今早引導陪審團時指,陪審團在考慮死亡結論前須考慮其死亡原因,重點建基於所接納的證供,裁決選項包括死於自然或死因存疑。

死因裁判官續指,綜合早前醫生、專家證人及疫苗臨床事件評估專家委員會的證供,有醫生指急性心肌梗塞發生於死者生前2至3周,而患有糖尿病的死者或誤以為其心肌梗塞為心絞痛。雖然早前有專家提及接種疫苗或是「最後一根稻草」,但亦有專家形容死者的心臟年齡為80歲,以及接種疫苗都足以引發併發症,而疫苗臨床事件評估專家委員會亦一致裁定死亡事故與接種疫苗並無關係。

死因裁判官續指,若陪審團接納上述證供,認為死者因疾病離世,可裁定死者死於自然。反之,陪審團不接納上述證供,認為死者的死亡原因並非由急性心肌梗塞引起,而是有其他原因,由於是次研訊沒有證據指出有其他相對可能性的死因,陪審團可裁定死因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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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梁錦麟